民進黨前國代賴儀松通姦友妻 被訴求刑5年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民進黨前國大代表、前彰化黨部主委賴儀松,涉嫌與認識10多年的好友兼黨員之妻張女發生婚外情,兩人常利用友人外出之際,在張女開設的家具行展示床上發生關係,前後達42次,今年6月間東窗事發,被張女的丈夫提告,檢方偵辦後依妨害婚姻罪起訴,並對賴男求刑5年、張女求刑2年。
賴儀松(60歲)是下一屆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熱門人選,事件爆發後,他曾跟張女(34歲)表示,將放棄爭取不分區立委。但昨天遭起訴之後,記者致電賴儀松,他質疑檢方以如此高效率來起訴,完全是針對性的司法迫害。
賴︰超高效率起訴 針對性迫害
檢方調查指出,賴儀松與張女的丈夫是10多年的好友,而張女家中經營家具行,兩人常利用張女之夫去外縣市接送小孩之際,在家具行展示床上發生性關係。今年6月中,被好友的姊夫撞見兩人在床上相擁,以致姦情曝光,次日好友提告並與太太離婚。
通姦事件爆發之後,賴男還討「分手砲」,與張女到員林鎮郊區車震。他對張女表示,此是作為「她與先生離婚的酬庸」。
檢方表示,42次上床紀錄賴男一再否認,張女則承認兩人有親密關係,還有最後一次的車震,並出示今年1月間,兩人上汽車旅館裸露環抱的照片。對於此照片,賴男辯稱兩人在公共場合聊天不方便,去旅館聊天比較方便,但忘記為何聊天要脫衣服。
檢方指出,賴儀松覬覦友妻年輕美色,通姦2年之久,犯後還強詞狡辯,依妨害婚姻罪嫌起訴賴儀松。
賴儀松表示,尚未看到起訴書,質疑檢方違反司法的訴訟程序正義,況且起訴效率這麼高,明顯就是針對性的司法迫害;至於婚外情一事,賴男否認張女指控的42次性關係,僅坦承在張女離婚後有「車震」過一次,並質疑張女為了離婚,瞎掰兩人有染,覺得自己被起訴很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