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抓違停 十大熱點先試辦
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出「監視器抓違規停車」的「折衷方案」,打算在十大違停熱點先行試辦。(資料照)
柯P:警不用當路邊稻草人
〔記者涂鉅旻、郭逸、黃立翔/綜合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提出「監視器抓違規停車」想法,卻挨批侵犯人權、本末倒置。為平息疑慮,柯文哲昨天進一步提出「折衷方案」,指全市一萬四千支監視器現階段用於交通、治安,非開罰單,但未來擬先在「十大違規停車熱點」,以監視器監控、取締。不過,市警局交通大隊有疑慮,因為違停熱點每月變動很大,也難判別車主是否在車上,都有待研議。
柯文哲在兩週前的交通會報提出監視器抓違停構想,卻遭質疑無法源依據、里長更痛批是「苛政」,前天柯P仍認為可在違停熱點試辦,說「法律是服務人、不是人服務法律」,還舉社子島開發案為例,指中央稱社子島要達到兩百年防洪標準,難道兩百年都不能開發?他批評死守法條者「腦袋裝大便、強力膠!」
不過,柯文哲此話一出,又遭外界質疑侵犯人權、隱私。昨天他參加活動時解釋,研考會曾統計,有些違停熱點每月接到一萬多次檢舉,警局須派員到場廿四小時站崗,「要警察站路邊當稻草人,不如直接用攝影機(監視器)開罰單」,目前也沒有法律明文禁止用監視器開罰單。
警:熱點變動大監控有難度
但北市交大認為政策執行有難度。北市交大統計,二月至三月十大違停熱點就不盡相同,延吉街七十巷二弄十號取代大安路一段五十二巷三十號「登冠」,且三月和二月相比,只有天母東路四十六號及虎林街廿六巷三號仍在榜上,其他都是新違停熱點。
駕駛人在不在車內難以判定
有警官坦言,違停熱點變動大,讓人摸不著頭緒,以監視器監控違停路段有難度,也難以掌握駕駛人是否在車內,以及精算黃線臨停時間,將持續討論可行性。
至於法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之二條第七款規定,車主不在車上的違停,可藉儀器舉發,交通部路政司說,警方用此裁罰無疑義,定置監視器抓違停也無修法必要,但北市若僅以監視器裁罰,一來必須加強宣導,二來仍必須配合警方執法,否則只交給監視器,而不排除違停車輛,恐難以讓遭受違停困擾的民眾服氣,也無助交通順暢。
台北市交通大隊統計,三月拿下違停熱點「冠軍」的是延吉街七十巷二弄十號。(記者郭逸攝)
104年3月台北市十大違停熱點。(記者郭逸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