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鄉鎮長選舉傳買票 3樁腳收押
2014/11/23 08:0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地檢署查賄又有斬獲,花檢指出,鍾姓、張姓、朱姓等三名樁腳,涉嫌以每票一千到兩千元向選民行賄,檢察官前天傳喚三名樁腳及十多名選民到案,許多人坦承收賄,並主動繳回不法所得,檢方認為三人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昨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花檢指出,檢察官黃思源於接獲線報,稱花蓮縣某鄉鎮長選舉,鍾姓、張姓、朱姓等三名樁腳,從九月到十一月間,分別以現金一千到兩千元不等向選民賄選,希望他們支持特定對象,檢方前晚發動調查站、刑警大隊、東機站等人員,帶回十多人訊問。
林姓受賄選民等十人到案後,坦承鍾姓樁腳等三人拿現金給他們,要求他們支持某候選人,部分選民並當場共繳回不法所得二萬多元,檢方認無羈押必要,當場請回;而三名樁腳供詞避重就輕、多所保留,檢方有事實認為三人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昨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指出,將繼續向上追查候選人是否涉嫌交付現金給樁腳。檢察長林錦村說,目前已經分案的賄選案件高達一八七件,其中聲請羈押獲准九人;偵查終結起訴六件九人,其中包含候選人四人,而為加強反賄宣導,目前啟動反賄宣導行動專車,深入大街小巷,用播音宣導檢舉賄選拿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