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花蓮縣鄉鎮長選舉傳買票 3樁腳收押

2014/11/23 08:0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地檢署查賄又有斬獲,花檢指出,鍾姓、張姓、朱姓等三名樁腳,涉嫌以每票一千到兩千元向選民行賄,檢察官前天傳喚三名樁腳及十多名選民到案,許多人坦承收賄,並主動繳回不法所得,檢方認為三人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昨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花檢指出,檢察官黃思源於接獲線報,稱花蓮縣某鄉鎮長選舉,鍾姓、張姓、朱姓等三名樁腳,從九月到十一月間,分別以現金一千到兩千元不等向選民賄選,希望他們支持特定對象,檢方前晚發動調查站、刑警大隊、東機站等人員,帶回十多人訊問。

林姓受賄選民等十人到案後,坦承鍾姓樁腳等三人拿現金給他們,要求他們支持某候選人,部分選民並當場共繳回不法所得二萬多元,檢方認無羈押必要,當場請回;而三名樁腳供詞避重就輕、多所保留,檢方有事實認為三人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昨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指出,將繼續向上追查候選人是否涉嫌交付現金給樁腳。檢察長林錦村說,目前已經分案的賄選案件高達一八七件,其中聲請羈押獲准九人;偵查終結起訴六件九人,其中包含候選人四人,而為加強反賄宣導,目前啟動反賄宣導行動專車,深入大街小巷,用播音宣導檢舉賄選拿獎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