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區新路禁中巴》苗栗縣府帶頭偷跑
八卦力到清安村禁行駛大車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南庄鄉八卦力往泰安鄉清安村新闢道路,被縣長劉政鴻列為重要政績,縣府舉辦的縣政建設成果體驗活動納入參訪行程,首日由遊覽車與中型巴士接送,後來雖一律換成中型巴士,仍違反禁止行駛甲、乙類大客車的規定,被質疑帶頭違規且派警車前導「護航」,以後要如何執法?
警車前導 民:以後如何執法?
縣府原住民族行政處長范陽添與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長陳宏賓都說,縣府事先有申請路權,范陽添並強調安全無虞,陳宏賓則表示,若相關單位有需求,向縣府申請路權獲准,警方也會配合需求維護交通安全。
有民眾提供所拍照片,向本報投訴說,依政府規定,甲類大客車是指三十人座以上遊覽車,乙類大客車指二十人座的中型巴士,八卦力到清安新闢道路,沿線豎立明顯標誌「禁行甲、乙類大客車」,縣府舉辦參訪活動卻帶頭違規還請警方派車前導,禁行標誌形同虛設。
投訴民眾說,這段新闢道路沿途有不少髮夾彎,行駛大客車相當危險,明知危險,還帶領村里鄰長等人前往體驗,讓人捏把冷汗,何況此例一開,以後警方要如何執法?
縣府:實勘確認安全無虞
范陽添表示,事前跟縣府計畫處等單位實地探勘,發現甲、乙類大客車無法雙向通行,若單向則可行駛乙類大客車即中型巴士,經過實際行駛中巴,安全沒有問題,才會准予路權。
范陽添說,縣府也有公告參訪活動時間、行車時段並進行管制,因管制時間約二十分鐘,並不會影響交通安全,一切符合法令規定。
交通隊:有申請路權獲准
陳宏賓回應說,此路段禁行甲、乙類大客車,違規將依法開罰,但縣政建設成果體驗活動,縣府有申請路權獲核准於活動期間開放行駛,並以公文函請警方派員維護安全及加強沿線交通疏導,一切配合縣府執行。陳宏賓表示,若相關單位有需求,可向縣府申請路權,一經核准,警方也會依需求配合執行交通安全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