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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安宮愁錢 南市府建議「古蹟容積移轉」

位在中西區石精臼攤販區後方的廣安宮,九十四年市政府指定為古蹟,但建物損壞嚴重。(記者林孟婷攝)

位在中西區石精臼攤販區後方的廣安宮,九十四年市政府指定為古蹟,但建物損壞嚴重。(記者林孟婷攝)

2014/03/13 08:00

〔記者孟慶慈/台南報導〕位在中西區石精臼攤販區後方的廣安宮,九十四年市政府指定為古蹟,但建物損壞嚴重,廟方已不再使用原廣安宮,另設行館安置神尊,計畫建新廟,只是廟方無力同時建廟與維修;台南市房地產近來蓬勃,文化局文化資產管理處主動向廟方建議採用內政部「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出售容積予建商,既不損及產權又可獲得足夠經費,跳脫困境。

文資處長林韋旭表示,台南市房地產業發展不如北部,該辦法實施多年,北部已有許多成功案例,但台南未曾有先例。近二、三年台南市房地產表現亮麗,建商對於購買容積率的意願很高,才向廣安宮提建議,也許將是台南市第一例。

廟方:須再了解 也不知賣誰

廣安宮常務幹事王百祿指出,廟方從來不知道該辦法,乍聽之下不錯,但很多法律細節還要再了解,包括賣出容積後廟產是否受影響,萬一廟產需與他人分享,會衍生新問題,一定要慎重思考利弊得失;此外,就算對廟產沒有太大影響,廟方也不知要賣給誰。

林韋旭說,建物指定為「古蹟」後,建物及所在土地不能變動、買賣,為補償古蹟所有人的權益,才有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移轉的是容積率,土地產權並沒有改變。

估可獲三千多萬元 修舊建新

廣安宮若由目前的商業區變更為古蹟保存區,其容積率為四百五十,廣安宮的基地約一百多坪,可轉移的容積約三百多坪,以一坪十萬元計算至少三千多萬元,廣安宮維修費用粗估二千八百多萬元,廟方只需負擔二成經費約六百萬元,其餘公部門負擔,出售容積所得可紓解經費難題。林韋旭強調,台南市還有不少類似個案,其他古蹟管理人若有需要,歡迎與文資處聯繫。

廣安宮位於民族路原「石精臼」內,從街道上無法看見,被指定為古蹟後,廟方在民族路旁另搭神明行館,原本廣安宮現以鐵皮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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