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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拆除收費》自治條例 送審又碰壁

新竹市違章建築不少,市府工務處原提案審查違建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但因爭議太大,十幾年來市議會都沒審,昨天的臨時會依然撤掉此提案。圖為曾被市府列為違建的建築大樓。(記者洪美秀攝)

新竹市違章建築不少,市府工務處原提案審查違建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但因爭議太大,十幾年來市議會都沒審,昨天的臨時會依然撤掉此提案。圖為曾被市府列為違建的建築大樓。(記者洪美秀攝)

2013/06/25 08:00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新竹市府工務處昨天向議會提案審查「違章建築強制拆除費自治條例」,但因此案爭議太大,市議會臨時會將案件抽出未審,並請提案單位應多向議員溝通。工務處長陳炳煌說,市府提送此自治條例提案已十幾年,但議會都未審查,未來會再溝通,爭取議會認同。

新竹市議員張祖琰日前總質詢提到竹科園區周邊住宅區違章建築太誇張,曾有只核發四層樓建照卻蓋到九樓的違建,但市府卻毫無作為,要求市府對新建違建物應即報即拆,勿拿民眾的生命財產開玩笑。

多個縣市已通過

有鑑於此,新竹市府工務處日昨再向市議會提送「違建強制拆除自治條例」,希望透過自治條例向違建戶收取違建拆除費,目前台北市、金門縣、嘉義縣等縣市都已通過,但竹市相同提案已提了十幾年,都未進議會大門,工務處再度提案原本排入臨時會議程,但最後仍因議會待審法案太多而未審。

工務處長陳炳煌說,工務處每年只有兩百四十多萬元的違建拆除經費,一年僅能拆大大小小幾十件,如果拆除費能由違建戶負擔,將可減輕市庫負擔。

議長認內容欠周延

新竹市議長謝文進說,此法案茲事體大,到底要從哪一年的建案開始拆﹖一般民宅加蓋的違建是否也要收費﹖還有加蓋遮雨篷的部分算違建要拆嗎﹖這些都有討論空間,市府的自治條例尚未周延,市議會不宜貿然審查。

市議員曾資程認為,拆違建應以有商業行為或危及公共安全和新建物為主,如果民眾不付費,罰則如何訂﹖

張祖琰也說,市府人力有限,市府應訂出什麼違建應先拆的標準,才能符合民眾期待,否則訂自治條例一樣沒有意義,因為民眾不拆、不付費,還是得靠市府編預算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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