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14國中小校長續任遴選 13人留任
東園國小校長坦然 接受事實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新竹市有十四所國中、小學最近進行校長續任遴選作業,遴選結果日昨出爐,僅東園國小校長吳雅美未通過委員會續任同意,其餘十三所國中、小學校長都將續任,教育處表示,將辦理東園國小校長重新遴選,且會適用議會剛通過的新版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但因此次續任遴選的國小校長幾佔全市一半,教育處可能先用代理校長,明年再進行校長重新遴選作業。
吳雅美說,整個續任遴選投票,她沒有獲得家長會及教師代表的同意票,她虛心接受事實,也了解兩個團體對她有一些想法與指責,她會認真檢討,未來會再接受訓練,或許回任教師,或許參與其他學校的校長遴選,但不管如何,一定會繼續在教育界努力,也相信未來她能在適任的學校發揮所長。
新竹市最近有培英及三民兩所國中,及北門、東園、西門、民富、內湖、新竹、龍山、陽光、三民、港南、竹蓮及青草湖等十二所國小的校長進行續任遴選作業,經過一個多月的評鑑及續任同意投票,結果近日揭曉。
市府教育處長蔣偉民說,校長續任未通過的東園國小,將重啟校長遴選作業,不過,因為這次國小校長續任遴選有十二所,幾乎佔全市國小學校一半,再加上有其他學校也要進行校長重新遴選作業,教育處可能針對各校校務發展情形,考慮採用代理校長,延到明年再進行校長遴選,讓更多優秀的校長參與校長遴選。
蔣偉民提到,新的校長遴選將會採議會剛修訂通過的新版本「校長遴選自治條例」,未來校長同意門檻雖是二分之一,但學者專家及家長、教師代表的意見都同等重要,竹市國中、小學校長遴選已有很好的民主機制,相信一樣能遴選出優秀的校長。
校長遴選自治條例 兩會批評
新竹市教師會與家長聯合會昨天也發佈新聞稿指出,市議會通過的竹市國中小校長遴選自治條例,其中第十二條校長遴選報名資格,以保障竹市現職及候用校長為由,修法通過限制外縣市報名,此舉已與法律扞格,明顯有就業歧視嫌疑,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意旨,建議市府應向市議會逕提覆議,以符法令。兩會將向教育部陳情,督促地方政府改進,同時該自治條例也應宣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