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民領老人年金 先辦國民年金
2009/05/12 06:00
〔記者蔡孟尚/竹縣報導〕新竹縣長期發放給老人每月6000元老人年金,但國民年金在去年10月開辦後,引起老人家混淆;縣府上週公告修改敬老福利津貼實施計畫,要求符合國民年金資格者先申領國民年金,縣府僅補足差額,但每月一樣實領6000元。
符國民年金者 縣府補差額
縣府社會福利科科長林煥燻說,這個修正案對已經在領老人年金的長輩一點都沒差,只是原先領中央每月3000元敬老福利津貼、縣府再補貼3000元老人年金者,改申辦國民年金後,每月領3000元的國民年金老年給付、縣府再補貼3000元老人年金。
非國民年金者 直接領6000
他強調,新竹縣發放長達15年的老人年金沒有特殊資格限制,也不必繳保費,擔心會有「不久後成為老年人者」以為有漏洞可鑽,對於強制納保的國民年金拒繳保費,打算年滿65歲後直接領每月6000的縣款老人年金,所以才修正原來的實施計畫。
新修訂公布的計畫中,對符合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資格者,每月只發給3000元縣款老人年金;對符合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者,每月只發給2000元縣款老人年金。
為避免有「籍在人不在」的「外國人」也來領每月6000元的老人年金,這次修訂計畫時也增列在國內居住時間限制,對於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未滿183天者也排除發放。
前述修訂計畫5月6日發布,實施日回溯到去年10月1日;新竹縣府社會處查詢電話:551-8101轉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