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勇路遭類比大埔案 屏縣府:完全兩碼事
潘孟安︰有心人士以訛傳訛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咬女警的屏東縣議員蔣月惠一夕爆紅,導致屏東市公勇路拓寬徵收案成為全國焦點,網友甚至類比成苗栗大埔張藥房翻版;屏東縣長潘孟安昨親上火線,指公勇路和大埔案是完全不一樣,如此類比令他深感遺憾,有心人士是以訛傳訛,本末倒置。
屏東縣政府也強調「完全是兩回事」,公勇路只拆「同意戶」,何來強拆?且土地徵收每坪十五至廿二萬元,未低於該區域平均市價。
潘孟安表示,公勇路拓寬案是配合「屏北鐵路高架化」、「屏東火車站新建」及都市發展需要,二○一○年辦理變更都市計畫審議,歷經廿一次會議討論及專家學者把關,二○一五年十月定案,並在二○一七年八月公告拆除,在廿一戶牴觸戶中,第一時間就有十四戶同意搬遷,其中十一戶已在今年三月前拆除,剩餘三個同意戶,則在住戶搬離後,排定七月十六日拆除,「怎會是強拆?」。
潘孟安說,從去年公告拆除的那一刻,最高原則就是「同意才能拆遷」,不同意的住戶,縣府都用最大誠意持續溝通,當天凌晨五點集合是為維護交通以及施工安全的準備作業,實際拆除時間是上午八點半,「拆同意戶又不是當小偷」,不可能凌晨執行。
全案3.47億 3.2億元用在徵地
他說,全案三.四七億元的經費中,只有兩千七百萬元用在拓寬工程,另外三.二億元全用在土地徵收與地上物補償金,徵收補償金原本僅一.八億元,因縣府接受住戶陳情,特別召開地價評議委員會再次審查,追加至三.二億元,經縣議會審查通過。
縣府地政處長李吉弘表示,該案土地徵收金額,是依據二○一二年土地徵收補償修法所改採的市價計算,依位置不同,每坪在十五萬到二十二萬元間;已領補償金的住戶中,土地徵收加上房屋補償、自動拆遷獎勵金,最高有領到每坪近三十萬元的,目前有七戶未同意,其中六戶本月簽了同意書,後來又抽回,縣府會持續溝通。
現有道路拓寬 影響更大
針對蔣月惠及部份拒遷戶質疑公勇路為何不就現有道路拓寬?城鄉處長張桂鳳表示,目前民眾通行的是鐵工局的施工臨時道路,距離高架鐵路太近,若依原舊有的公勇路則需「兩側均等拓寬」,影響層面更大,在評估安全性並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與學者充分討論後,擇最優道路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