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流標10次 竹南拖吊場變荒地
2017/02/22 06:00
〔記者許展溢/苗栗報導〕苗栗縣竹南鎮拖吊保管場拆除五年多,苗栗縣警局前年選在竹南大埔特定區,重新興建臨時拖吊場,原一百天內完工,卻疑似廠商認為沒利潤,如今雜草叢生。苗栗縣警局表示,招標不順,已流標十次,將重新檢討合約。
頭份、竹南車輛 全拖到後龍
苗栗縣原有兩處拖吊場,分別位於後龍鎮北勢大橋旁及竹南苗北藝文中心。竹南場地因六年前舉辦台灣燈會而遭拆除,頭份市、竹南民眾的車輛遭拖吊,車主只能遠至苗栗拖吊場取車,相當不便。
苗縣警局後勤科指出,四年前決定在竹南大埔特定區科專八路、大埔八街興建臨時拖吊場,去年上半年申請多目標使用,進行設計標等作業都順利完成。
惟地方人士直指,該工程去年下半年早該完成,延遲至今還未見施作,質疑是否又因苗縣府財政困窘,致廠商不願意承包?
領款還要排隊 廠商:沒意願
有廠商直言,承包後必須透過苗縣府與台灣銀行建置融資平台進行領款,憂心領錢還要「排隊」,加上利潤考量,才沒意願。
苗縣警局後勤科指出,臨時拖吊場總經費約六百八十萬元,預計一百個工作天完成,興建完成後約可容納廿十輛車,去年下半年開始對外招標,卻流標十次。
縣警局檢討合約 再對外招標
苗縣警局後勤科表示,招標十次是因過程有修改標案內容、提高價金等部分契約修正,期間也有主動邀約縣內績優廠商承包,造成十次流標,研判是因廠商認為,屆時領款會有狀況,才無意願。
苗縣警局後勤科強調,接下來會檢討合約,調整方向,朝廠商有意願方向修改,爭取他們意願,現階段仍會持續對外公告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