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叫人「香蕉」 挨告侮辱改判無罪
2016/12/16 06:00
通稱妨害性自主案受刑人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桃園縣謝姓男子去年11月間在台東縣綠島監獄服刑,遭楊姓受刑人以台語辱罵「香蕉」,謝男認為監所內稱「香蕉」是指妨害性自主案受刑人,認為有公然侮辱之嫌,怒告楊男妨害名譽,台東地院一審判楊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但楊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謝男外號叫「香蕉」也同時是妨害性自主罪受刑人,被告沒有貶損之意,花蓮高分院法官審理後改判無罪。
謝男指控說,楊男去年11月2日11點多,在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的獄三舍東走道,利用發放受刑人所購物品時,當眾向謝男辱罵「香蕉」,當時有2名受刑人當場聽聞。
2受刑人作證有聽到楊以台語對謝說「香蕉的,你是在亂說什麼?」及「死香蕉」,還說:「你現在是安怎?」等語,楊男也坦承不諱,但否認侮辱。
確犯案 外號也就叫香蕉
法官向綠島監獄監所管理員及受刑人查證,「香蕉」一詞,是舍房之受刑人用以通稱犯妨害性自主罪受刑人之用語,相關人都證稱確實如此。而謝男在101年間犯下毆打脅迫少女發生性關係,事後又恐嚇要殺少女全家,被法院依強制性交、恐嚇罪合計判處8年9月徒刑,謝男也確實犯妨害性自主罪而入綠島監獄服刑,因此改判楊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