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時計費 17停車場漏網維持1小時
2016/09/24 08:00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北市府三年前宣布所有以時計費的公有公營、公有民營停車場統一以每半小時計費。市議員戴錫欽昨於市議會交通部門質詢,指全市九十四個公有民營停車場仍有十七個維持每一小時計費,只要停車廿分鐘就得繳一小時的停車費,去年至今約六萬多輛車停放在舊制收費停車場,車主荷包失血累計逾一百三十七萬元,市府一市兩制,讓車主變成冤大頭。
戴錫欽說,北市府路邊停車格九十八年起全程採半小時收費,一○二年也宣布所有以時計費的公有公營、公有民營停車場統一收費標準,全部改採半小時計費,但九十四個公有民營停車場仍有十七個維持每一小時計費,佔公有民營停車場十八%;此外,八百二十七個民營停車場中,也有七百七十九個停車場採每一小時計費。
戴錫欽表示,去年至今約六萬七千多輛車停放於十七個維持每一小時計費的公有民營停車場,換算下來,車主荷包失血逾一百三十七萬元;其中,以市府轉運站的車輛數佔最大宗,約三萬八千多輛車吃虧,損失約七十六萬六千元停車費,他要求市府儘速修正法規,統一收費標準。
台北市交通局長張哲揚備詢時回應,部分BOT建築物的停車場合約三年前尚未到期,所以還沒換約,會釐清十七處維持每一小時計費的公有民營停車場的合約簽訂時間,若須重擬合約,就會要求廠商改為每半小時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