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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政府接管會被罰 高鐵股東怒「誰敢參與BOT」

2014/10/01 06:00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立法院交委會今將審議交通部獎參條例修正案,不只給予政府接管高鐵、高捷等重大交通工程BOT案的法源,且高鐵等BOT案業者若不接受或妨礙接管,最高可「按次」罰五千萬元;但有高鐵股東不滿地質疑:「以後誰敢參與BOT案?」政府對參與BOT的業者似乎太嚴苛了。

獎參條例修正案今審查 增訂罰則

一旦立法後,政府雖可接管高鐵,但如果財務狀況還是無法改善,交通部次長陳建宇坦承:「政府還是須做最壞打算,最後恐怕還是得花錢買回。」

修正案內容包括民間機構發生經營不善或重大違約缺失時,交通部可強制接管營運,接管內容包括資產、技術與人員,還可自聘經理人、會計師及律師,薪資由被接管的高鐵或高捷買單。修正案還新增交通部可以停止高鐵或高捷股東會、董事會部分職權,董事會有議決也可宣布無效。

限期未改善 最重可按次罰五千萬

法案更增訂罰則,業者若妨礙接管,首次可處十萬到兩千五百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可「按次」處廿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有高鐵股東反映,高鐵原本就有公股及泛公股,政府對高鐵並不是沒有影響力,獎參條例卻是衝著高鐵經營團隊而來,「難道政府接管就能改善營運?以後誰敢與政府合作BOT案?」

也有小股東質疑,政府若花三千多億元買回高鐵,會讓股東賠光股本,部長不是說不能影響小股東權益,政府思考高鐵營運不能讓投資人血本無歸。

目前負債四千多億元、虧損五百多億元的高鐵,為改善財務,擬減資三九○億元後增資三百億元,改由公股、泛公股主導,但部分大股東反彈;高鐵年底也將面臨四百億元特別股贖回問題,可謂「命在旦夕」。獎參條例修正案確立接管法源,被視為政府階段性接管高鐵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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