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不甩2.3億罰款 月底前送強制執行
2017/03/11 06:00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正後,Uber挨罰兩億多元,上月十日黯然停止在台業務。公路總局北市監理所昨證實,公路法修正案一月六日上路後,交通部共對Uber公司及駕駛開出卅八張處分書,其中廿二張已超過繳費期限,包括對公司開罰的兩億三千一百萬元及對駕駛的一百一十萬元,Uber公司一分錢都沒付。
監理所表示,最快三月底前會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至截稿前,Uber未回應。
「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Uber違法經營提高罰責,違法經營汽車業者,可處以十萬元至兩千五百萬元不等的罰鍰,並勒令歇業;非法營業的車輛牌照及駕照,得吊扣四個月至一年或吊銷。
北市區監理所稽徵裁罰科長連思源表示,交通部自一月六日已開出卅八張處分書,罰金高達四億三千二百一十萬元,其中十九張針對公司開罰,另十九張是對駕駛開罰;公司十九張處分書中有十一張已到期,未繳金額達兩億三千一百萬元,另外八張下週到期;駕駛部分同樣有十一張未繳,未繳金額達一百一十萬元,剩下八張也將於下週到期;另有一位駕駛被扣車輛牌照和駕照。
Uber日前已對交通部的重罰提出行政訴願,連思源表示,最快三月底前送強制執行,不會等到訴願結果出來才行動,屆時可能查扣Uber公司財產來填補未繳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