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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挖眼事件持續延燒 呂秋遠:切勿汙名化思覺失調患者

針對屏東挖眼事件,呂秋遠30日透過臉書呼籲外界切勿汙名化思覺失調患者。(資料照)

針對屏東挖眼事件,呂秋遠30日透過臉書呼籲外界切勿汙名化思覺失調患者。(資料照)

2021/10/01 00:1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屏東29日驚傳有精神疾病患者挖眼攻擊超商女店員,引發社會譁然,這兩天針對「思覺失調症患者」的正反爭論不斷。對此,知名律師呂秋遠30日晚間在臉書發長文,呼籲外界千萬不要汙名化思覺失調患者。

呂秋遠30日發文說,相信近日很多人都在質疑「為什麼國家要放任精神病患到處傷害、殺害別人?」「他(指屏東挖眼男)到底有沒有思覺失調,我沒辦法對個案判斷,得由司法與精神衛生機關共同討論,如果從通案來說,事情更不是這麼簡單就可以一言以蔽之的。」

呂秋遠說,「思覺失調症,以前叫做『精神分裂症』。顧名思義,思覺失調,就是思考與感覺失去協調,內心的想法與現實世界無法接軌;思覺失調症的病患,多數選擇的是傷害自己,而不是傷害別人。因此,把思覺失調症與殺人、傷人直接連結,其實不符合事實。沒生病的人,或許傷害別人的方式與頻率更高。」

接著提到為何思覺失調症可以免除刑責,呂秋遠解釋,「思覺失調的人,他對於這個世界的認知,跟沒生病的人是不一樣的。他們可能會認為,這個世界的人要傷害他,所以他才逼不得已自衛;事實上,根本沒人想傷害他,但是他的認知就是與沒生病的人不一樣。刑法懲罰一個人的基礎,是他明知故犯,或是在可以注意的情況下,仍然傷害別人,既然他不知道這樣是不對的,又無法選擇,在文明社會裡,懲罰一個這樣的人,並沒有意義,所以才會免除罪責。」

針對有質疑聲音稱「既然神經病殺人沒事,我也來偽裝一下,殺人就沒事囉?」呂秋遠駁斥,「講這種話的人,本身應該更有問題。因為殺人就是不對,不會因為有沒有事,而來決定自己要不要做不對的事。如果殺人沒事,就可以殺人,這個人的道德觀本身就有嚴重的問題。況且,要偽裝思覺失調,沒有這麼容易,醫師會透過長期累積的看診病歷、臨床診斷、甚至科學儀器,對於主張思覺失調的人加以診斷。就實務上,司法對於主張心神喪失的標準也非常嚴格,並不是一般人隨意說說就可以抹滅醫師的專業鑑定報告。」

他直言,「面對少數思覺失調症病患傷害別人的議題,不是想著把人關起來就好。包括精神衛生法是不是需要法院介入、減輕醫師的責任,讓醫師可以本於專業放心判斷;乃至於犯法以後,實施保安處分,也就是監護治療的相關配套措施,行政院與立法院,都得要撥出大量預算。針對個案的需求,讓社工、醫師、法院、執法單位都可以密切合作,研擬出多元的處遇方案,降低社會危險。」

最後呂秋遠強調,「精神沒有生病的人,往往對社區與家庭造成的困擾也非常多,沒必要只針對思覺失調症的病患指指點點,更何況生病也不是他們願意的。請不要污名思覺失調症患者,更不要想著把少數人永遠關起來就好。社會安全網需要法案、預算、人力,不是嘴巴說說、虐待社工就可以了,請立法院不要再打架,好好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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