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仲介賣洗腎造血針 台大醫師勝訴、罰鍰撤銷
台大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吳允升日前遭媒體爆料,涉嫌介紹病人私下購買洗腎造血針,台北市衛生局今日公布調查結果,交付藥品給病患的陳姓女子無藥商執照,開罰3萬元罰鍰;另台大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吳允升違反病歷應載明事項、未依規定開立處方箋等,衛生局亦將依醫師法規定開罰2至10萬元。(資料照)
首次上稿 2018/12/12 13:03
更新時間 2022/08/04 23:01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大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吳允升2018年間被媒體爆料,涉嫌介紹病人私下購買洗腎造血針,當時台北市衛生局公布調查結果,交付藥品給病患的陳姓女子無藥商執照,開罰3萬元罰鍰;另台大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吳允升違反病歷應載明事項、未依規定開立處方箋等,衛生局亦將依醫師法規定開罰2至10萬元;2021年經行政訴訟撤銷原處分,衛生局也考量疫情嚴重,不浪費行政資源,決定不上訴。
台北市衛生局2018年12月6日赴台大醫院稽查、約談台大醫師吳允升,衛生局認為,吳姓醫師在病歷記載內容,不符醫師法第12條第2項規定病歷應載明事項,對於病人亦未依規定開立處方箋,有違醫師法第13條規定。
另根據台大醫院提交調查報告,吳坦承未遵守該院對病人自費藥品作業規範、未確實開立處方及製作相關病歷紀錄、未能確保病患所使用藥品真偽,也未對病人做好自己打針該有的衛教。因此醫師法第29條規定,對吳姓醫師開罰2至10萬元。
衛生局當時調查發現,陳姓女子無藥商執照,販售容可曼針劑,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2018年12月4日開罰3萬元罰鍰。因陳姓女子無法交代藥品來源,涉及違反販賣、輸入禁藥規定,已在昨日全案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表示,後續將提交調查報告陳報衛福部及監察院,並持續與檢方密切合作;至案內有無涉及健保違規情事,另移請健保署查辦。衛生局呼籲,民眾就醫後應持醫師開立處方箋,到合法藥局領取藥品,以維護自身用藥安全。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何叔安今年6月受訪時強調,當年吳允升私下介紹病人買造血針,衛生局調查認定吳違反醫師法規定,當時衛生局確實對吳允升開罰10萬元。何叔安表示,吳允升後來提起訴願被駁回,吳再提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去年撤銷吳的原處分,衛生局也考量去年疫情嚴重,且不浪費行政資源的原因,衛生局決定不上訴並尊重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