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勞工簽變形工時宣導單? 燦坤:符合勞基法也未強制
2018/01/06 22:3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網傳某3C賣場要求勞工簽署變形工時宣導單,勞動部前政務次長廖蕙芳也在臉書轉貼並表示,此宣導單是勞資會議淪為橡皮圖章的又一事例。不過,據確認文件來自公司內部的燦坤表示,同意書並非強制性,所有制度也都符合勞動基準法。
有網友在PTT八卦板貼出,某3C賣場要求勞工簽署「調移」及變形工時的宣導單,單子上指出,公司可以在特殊情況下要求勞工調移休息日、例假、國定假日等,PO文網友更指,「根本沒有參加到勞資會議,一上班就被公司催促要簽名繳回,不同意不簽都不行。」
PO文引發網友議論後,廖蕙芳也在臉書轉貼並指出,這份宣傳單「內容沒有變形工時,但名稱卻掛上『變形工時』做混淆」、「例假日現在還不能調移,已經違反現行法」,同時也是「勞資會議淪為橡皮圖章的又一事例」。
《中央社》報導,燦坤對此回應,文件確實來自公司內部,但並非強制性,只是作為宣導變形工時制度的宣導單。至於網友所指催促簽名繳回,燦坤則強調是「內部溝通誤會」,並未強制同仁簽署。
燦坤也指出,燦坤員工適用4週變形工時,2週內例假日可以做調移,所有制度都符合勞基法,因主管機關先前有建議公司不能只有公告,建議發布同意書加強溝通,才透過同意書的方式讓每個員工知悉,但同意書沒有公版,也並未規定要載明什麼訊息,後續會口頭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