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公會要求 旅行業納入4週變形工時
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今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將旅行業納入4週彈性工時。(記者蕭玗欣攝)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吳志健今天表示,台灣已是觀光大國,卻仍用不合宜的勞動法規讓業者無所適從,要求政府將旅行業納入4週彈性工時,領隊、導遊、OP人員與業務教法第84條之1,趁問題尚未擴大之前鬆綁法規,不要讓旅行業繼續違法執業。
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今天會同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暨台灣省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針對一例一休對旅行業的衝擊影響召開記者會。
吳志健說,觀光旅館業、餐飲業、娛樂業應納入4週變形工時,旅行業是觀光發展領頭羊,卻被勞動部認定為運輸業,不適用變形工時,與政府發展觀光政策背道而馳。
他說,國內外超過7天的行程比比皆是,尤其導遊、領隊、OP人員和業務人員需要隨時待命,旅客一有問題就要立即解決,根本無法配合7休1制度。
高雄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吳盈良以導遊為例,12天的長程線旅遊團若按現在制度,就要輪流換4個導遊帶團,其他導遊雖然沒有在帶團也算待命,坐飛機回程也算工時,怎麼樣都是違法。
吳盈良說,業者不是不願意承擔成本增加,但是旅行業每個行程品質跟約定都不同,每個消費者的要求也不一樣,都需要專人服務,不是排班制度就能解決的;他舉例,每個導遊風格不同,如果一團連續換不同導遊,不一定都能滿足旅客需求。
吳盈良預估,一例一休讓旅行業者人事成本增加2到3倍,若以人事成本占團費1成估算,團費約上漲2到3成,尤其長程線影響最明顯。
吳志健說,一例一休7月正式上路後,已經陸續有業者向他們反映根本無法配合,台灣是觀光大國,不應該用不合宜的工時綁架業者,呼籲主管機關正視問題,讓旅行業能繼續為台灣觀光打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