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使用生煤許可證?台泥和平廠恐遭勒令停工
2015/04/16 20:4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位在花蓮的台灣水泥和平廠近期遭檢舉疑似在未持有使用生煤、石油焦等易導致空氣汙染物質的許可證下,使用物質長達3個月,花蓮縣環保局長透露此事仍在查證,若屬實將依規定來裁罰,最重則祭出停工處分。
據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8條規定,若要使用生煤、石油焦以及其他易致空氣汙染等物質必須要向當地環保局申請許可證,並經審查檢驗,在獲得許可證後才得以繼續營業,但台泥和平廠卻遭指控疑似自1月14日至今3個月皆在未持有許可證的情況下使用這些物質。
據《壹電視》報導,花蓮縣環保局長饒忠表示此事仍在查證階段,因此不便透露,但若屬實將會依規定來進行裁罰,最重恐將處勒令停業,而台泥發言人黃健強則回應「我們怎麼可能沒有申請?我們都是有申請,當然時間到了就會申請,所以現在在申請中。」
《中國時報》則指出,花蓮環保局於民國102年即去函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泥)和平分公司和平廠,強調生煤、石油焦或其它易致空氣污染物質必須經過審查檢驗,獲得許可證後才得繼續營業,卻遲遲未獲台泥方面合理具體的回應,而相關人士則指出花蓮縣政府未來將不排除追討台泥的「不法利得」,甚至立即勒令關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