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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漁破南界 宣示巴士海峽主權

2013/05/18 06:00

不再侷限北緯二十度

〔記者吳明杰、邱俊福/台北報導〕國防部昨天發表聲明指出,未來海巡署及海軍艦艇,南下偵巡和護漁範圍將擴大到整個兩百浬的經濟海域,不再受北緯二十度的暫定執法線限制,以確實宣示我國主權及保障漁民在專屬經濟海域應有權益。這項聲明,也是台灣政府首度正式向國際宣示我巴士海峽主權。

另對於未來是否將進一步再派艦隊南下對菲火力展示,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天表示,軍方已準備好各項擬案,未來將配合政府政策,採取各種可能的措施。

海軍將加派艦艇南巡

海軍、海巡艦隊十五、十六日南下直逼菲國巴丹群島近海護漁,航行路線即為過去海軍南沙運補的備用東航線,據了解,海軍未來配合「國軍固安作戰計畫」修訂,將加派一至二艘海軍南偵艦固定南巡護漁,而巡弋範圍也將從過去的五十至一百浬,南推至與菲律賓重疊的兩百浬經濟海域。

國防部昨發布新聞稿說,過去因對菲律賓以「平等互惠」原則處理,因此在還未完成與菲國協商前,暫以北緯二十度以北為護漁執行範圍,但因菲律賓公務船違反國際法相關規定,槍擊我無武裝的「廣大興二十八號」漁船,既然菲國政府不當驅趕我國漁船,則以對等立場對該國漁船於重疊海域採取相對應措施。

國防部表示,我國於民國八十七年制定公布「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依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與相鄰國家重疊時,以協議方式劃定之,在協議未能達成前,得作成過渡時期之臨時安排,但不妨礙最後分界線劃定。

海巡署為落實執行政府護漁政策,保障漁民海上作業安全及漁業資源,在九十五年七月修正發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護漁標準作業程序」,內容規定與菲律賓重疊專屬經濟海域,暫以北緯二十度以北為執行範圍,但因菲國違反國際法規定,我方將把偵巡範圍擴大到整個兩百浬經濟海域,不再有北緯二十度暫定執法線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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