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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發展法》獨鍾台語?鄭麗君否認

文化部長鄭麗君。(記者陳逸寬攝)

〔記者楊明怡/台北報導〕文化部前(4)日舉辦第一場《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因媒體報導資訊不完整,令部分民眾產生文化部要「拯救台語」、「定台語為國語」等誤解,部長鄭麗君今日受訪表示,《國家語言發展法》並非針對某種語言而制定,而是希望促進台灣各族群母語繼續保存,並進一步發展。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將每年2月21日定為「世界母語日」,並公布瀕危語言地圖,台灣今年有23種原住民語言被列為瀕危語言,包括巴賽族曾使用的Kawanuwan等9種語言,更被認為「已滅絕」。

鄭麗君說,教育部曾在1983年研擬《語文法》、2001年推動《語言平等法》,但是,文化部現在研議的是《國家語言發展法》,是基於保障本國各族群語言發展機會的立場所訂定的法律。

目前文化部還沒有自己的草案,在全國6場公聽會提出的「公聽會版」,是就學者建議的版本,及立委管碧玲、黃國書和時代力量黨團提出的版本彙整而成,文化部希望各界先就該版本提供意見,並在今年6月提出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鄭麗君說,重視世界上每一種母語,盡量不讓它消失是國際間的共識,政府當然有責任協助各族群保障母語,提供這些語言保育、復育跟發展的機會,「《國家語言發展法》並不是針對哪一種語言來進行保護。」

鄭麗君表示,《國家語言發展法》訂定後,行政各權責機關就可以依法制定相關的政策。關於是否成立台語電視台、台語委員會等問題,她說:「我們就先從《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研議來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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