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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科員詐領勞退金 南市府判連帶賠償3200多萬

台南市勞工局前科員仲南萍涉嫌利用人頭戶詐領20家公司勞退金3000多萬元,撥款受害的台灣銀行訴請賠償,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判台南市勞工局與仲男應連帶賠償台銀3210餘萬元。(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台南市勞工局前科員仲南萍涉嫌利用人頭戶詐領20家公司勞退金3000多萬元,撥款受害的台灣銀行訴請賠償,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判台南市勞工局與仲男應連帶賠償台銀3210餘萬元。(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2017/12/06 15:1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前科員仲南萍涉嫌利用人頭戶詐領20家公司勞退金3000多萬元,刑責部份,仲男二審遭判刑9年,撥款受害的台灣銀行訴請賠償,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判台南市政府勞工局與仲男應連帶賠償台銀3210餘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55歲的仲男原為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課課員,2010年台南縣、市合併後,仲男則改任勞工局科員。

仲男利用承辦勞工退休準備金相關業務的機會,竟從2008年開始搞鬼,他利用鎖定20家已經停、歇業,但勞退專戶尚未結清的公司,先透過林姓共犯尋找人頭,再偽造資料變更公司專戶印鑑,詐領勞工退休金。

據統計,一直到仲男2012年3月退休時,總計詐領20家公司勞工退休金共3329萬元,並與林男平分詐領所得,勞工局2013年發現後,將已提前退休的仲男移送法辦,檢調查出仲男的犯行,查扣其帳戶中615萬元贓款,聲押獲准,提起公訴。

刑事部分,一審重判仲男10年徒刑、林男5年徒刑,上訴後,台南高分院改判仲男9年、林男5年,並分別沒收2人犯罪所得,此案已上訴三審審理中。

民事部分,撥款的台灣銀行認為台南市府勞工局與仲男間具僱傭關係,依照民法侵權行為規定,請求勞工局與仲男、林男連帶賠償撥款損失3300餘萬元。

高院審理後釐清責任關係,判台南市政府勞工局、仲男應連帶賠償台銀3210餘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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