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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銀女理專詐客戶五千多萬元 南檢起訴四被告

檢調警專案小組查扣涉詐領客戶錢財的京城商銀女理專林妡䭲所有的賓士轎車。(記者王俊忠翻攝)

檢調警專案小組查扣涉詐領客戶錢財的京城商銀女理專林妡䭲所有的賓士轎車。(記者王俊忠翻攝)

2017/10/05 13:3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京城商銀女理財專員林妡䭲涉詐領客戶存款、洗錢案,查出她至少對31名客戶、家屬詐領台幣、美金共5千8百多萬元,林女友人許為雄與林的母親、胞姐涉協助隱匿、洗錢,4人被檢方依洗錢防制法、違反銀行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台南地檢署於今年7月19日接獲林妡䭲(39歲)不法詐領客戶數千萬元資金的違反洗錢情資,即分案由檢察官李駿逸指揮檢察事務官、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南市刑警大隊偵辦,經調查蒐證後,7月27日專案小組到京城商銀等8個處所,同步搜索及傳訊林妡䭲、許為雄及林母鍾勤英、相關證人,認林女涉詐領客戶數千萬元,並與許為雄掩飾或隱匿等洗錢行為,向法院聲請羈押林女、許男獲准。

檢方查出,林女長期擔任理財專員,知悉部分客戶有購買金融商品資力,且這些客戶年紀較長、退休或工作忙碌,對於金融商品購買方式不清楚或有未仔細對帳等情況,竟利用客戶對她的信任,佯稱以現金投資、購買基金等理由,使客戶陷於錯誤而於取款條等文件用印或簽名,藉此詐領客戶財物,並偽造申購文件、存摺摘要紀錄等方式充當理財憑據,共詐領客戶款項至少5077萬4908元及25萬5716.2美元,被害人數(含家屬)至少31人。

林女所得不法款項均用於個人投資股票、購買財物,且透過人頭帳戶輾轉掩飾或隱匿金錢流向,或透過許為雄大額存款、提領等方式洗錢,計提領1548萬餘元、藏匿在母親鍾勤英、胞姐林庭伊或許為雄處,經循線追回部分款項並將扣案車輛變價,計查扣1426萬8869元犯罪所得。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柯怡伶強調,檢方查出林女涉詐領金額高達5千8百多萬元,已追回一部分款項;尚未追回的款項,會持續向林女追繳。

檢調警專案小組查扣京城商銀女理專林妡䭲涉嫌詐領客戶的款項。(記者王俊忠翻攝)

檢調警專案小組查扣京城商銀女理專林妡䭲涉嫌詐領客戶的款項。(記者王俊忠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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