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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消音! 衛福部:性侵害防治法不保護加害人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性侵害防治法只保護被害人,並沒有保護加害人,不須消音或隱晦其名。(資料照,食藥署提供)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性侵害防治法只保護被害人,並沒有保護加害人,不須消音或隱晦其名。(資料照,食藥署提供)

2017/05/03 18:57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知名女作家之死引發全國關注,許多民意代表出面指控補習班名師就是「狼師」,但各大媒體卻「消音」處理;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性侵害防治法並沒有保護加害人,不須消音或隱晦其名。而被害者姓名部份,張秀鴛說,若因「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衡社會公益,認有報導或揭露必要者」,就能報導。

針對各界批評衛福部撈過界,要求媒體報導時不能揭露姓名,張秀鴛今天略帶無奈,表示《性侵害防治法》從來就沒說過不能報導加害人,法條是保護「被害人」。

張秀鴛說,女作家之死這起案件中,頻頻被民意代表揭露的「狼師」究竟有無過錯、有無大家指證的作為,至今都不清楚,就算真的涉違反性侵害防治法,但法條也沒規定不能報導加害人。

張秀鴛說,假設後來證明老師的清白,各界要報導、網路鄉民指證歷歷,那也是這名老師可自行對媒體或網友提告,或許有民法、刑法上的問題,但那都跟《性侵害防治法》無關,衛福部並不會為此開罰,那也不是衛福部主管機關的權責範圍。

可否公布女作家姓名 觀傳局、NCC等決定

被害女作家部份,張秀鴛表示,根據性侵害防治法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辨別身分之資訊。

張秀鴛說,若是經過被害人同意,和檢察官或法院認為有必要的話,就可公布或報導。但若被害人已經死亡,要經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衡社會公益,認為有報導的必要,才能揭露。

張秀鴛說,在這件案子中,女作家已經死亡,但引發社會及大眾討論,究竟報導有無社會公益性?就平面媒體而言,需要詢問北市觀傳局,電視和廣播則要問NCC,網路新聞則要問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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