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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縮死刑後 尚未出現判死定讞案
2026/01/15三審若發回 更審仍可判死自二〇二四年九月廿日憲法法庭做成「一一三年憲判字八號」判決以來,迄今尚無死刑定讞案件,上一次是二〇二〇年三月卅一日「三峽雙屍命案」凶手沈文賓獲判死確定。在大法官限縮死刑要件後,必須每一審均「一致決」才能判死,不過本案若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而非三審自為判決的話,高等法院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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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甩法官不認罪 當庭要求傳童對質╱當2童面殘殺父母 二審判死
2026/01/15高雄男子吳龍滿疑因不滿樓上鄰居太吵,竟當著兩名幼子面前殘殺他們的父母,逃逸被捕後始終不認罪,在法庭還堅持要傳死者的年幼小孩作證,被害人的律師斥吳男毫無悔意,態度極為惡劣。高雄地方法院判決吳男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昨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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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下法袍也是人」 法官:依法判死不迴避
2026/01/15憲法法庭的精神是慎刑 而非廢死高雄男子吳龍滿殺人案,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昨天維持死刑判決,合議庭長文詳列判死理由,並對「死刑存廢」爭議提出見解,直言,「脫下法袍後也是人」,面對死刑確實有掙扎,但法官的職責是「依法審判」,憲法法庭的精神是「慎刑」而非「廢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