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棒貝佐斯與蓋茲 Google創辦人也離婚
〔編譯張沛元/綜合報導〕美國媒體十七日踢爆,全球第六大富豪、Google創辦人之一布林(Sergey Brin)已於今年初訴請離婚,理由是與有華裔血統的第二任妻子妮可.沙納罕(Nicole Shanahan)之間有無法化解的歧見,為繼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與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後,近年來第三位婚姻告吹的世界級富豪。
全球第六大富豪 再婚不到四年
四十八歲的布林在今年一月四日向加州法院遞件,以便與結縭不到四年的律師妻子沙納罕離婚,並要求對相關細節保密。布林在二○一五年與母親為中國移民的沙納罕交往,一八年十一月結婚,同年兩人的女兒出生。據悉布林在離婚文件中要求與沙納罕共同擁有女兒的監護權。
此外,文件中並未明示布林與沙納罕有多少共同資產以及離婚後如何分配。布林目前身價估計達九四○億美元(約二.七九三兆台幣),加州律師瑪翠研判,由於布林與沙納罕結婚時已致富多年,推測兩人可能簽有婚前協議;再加上兩人對離婚細節保密到家,案件又是由私人法官審理,外界將永遠無法得知相關內情。根據了解,蓋茲與貝佐斯離婚時的身價分別為一四五○億美元與一三七○億美元,且都被前妻分走可觀資產。
目前並不清楚布林與沙納罕離婚的確切原因,各種猜測甚囂塵上。布林今年三月曾公開亮相出席時尚雜誌《浮華世界》舉辦的奧斯卡慶功宴,當時曾與時尚設計師、Chloé創意總監赫絲特(Gabriela Hearst)合影。此外,這並非布林第一次離婚,他在二○一三年與首任妻子沃潔斯基(Susan Wojcicki)分居,原因是被沃潔斯基抓姦他與Google的一名女員工有染,兩人稍後於一五年離婚。
布林在一九九八年與佩吉(Larry Page)共同創辦Google,兩人二○一九年宣布辭去Google母公司Alphabet執行長職位,但布林仍持有Alphabet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