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二次彈劾案 美參院首日辯論是否違憲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美國聯邦參議院九日開始審理前總統川普的第二次彈劾案,首日將先就彈劾案本身是否符合憲法進行辯論和表決。共和黨對此案的策略是以彈劾違憲來做為爭取無罪判決的主要理由,避免直接為川普被指控造成一月六日支持者闖入國會作亂的言行辯護。
根據參議院多數黨(民主黨)領袖舒默與共和黨領袖麥康奈協商出的規則,美東時間下午一時開始審理川普彈劾案,預計首日將花四個小時辯論彈劾案是否違憲,之後採簡單多數表決;外界普遍預期該項表決不會通過,因此接下來將進入正式審理川普被彈劾的理由:涉嫌「煽動叛亂」,兩造將花兩天各自陳辯,接下來參議員對兩造詰問、若有需要傳喚證人,然後結辯,預計整個審理過程將持續到下週。
判定川普有罪 需獲三分之二議員支持
判定川普有罪需獲得一百名參議員中三分之二議員支持,即除了五十席民主黨議員,還需要至少十七席共和黨議員倒戈。川普可能因在參院內仍有忠實支持勢力而二度躲過有罪判決,五十名共和黨議員中已經有麥康奈等四十五人在一月二十六日的程序投票中表態支持川普律師團的主張。
川普的律師團卡斯托(Bruce Castor)、薛恩(David Schoen)和范德費恩(Michael T. van der Veen)在七十八頁的審前申辯狀中,稱指控川普號召暴民暴力攻擊國會「簡直荒謬」,且憲法中的彈劾機制為針對現任者或者撤銷預定擔任公職者的資格,川普已經卸任,參議院無權審判平民,此案是「厚顏無恥的政治戲碼」,「縱容一心追求這種政治劇場的眾議院民主黨議員,有害於我國共和民主體制和我們極度珍惜的權利」,若讓此案進行下去,就意味著任何卸任總統、就連已逝者都可遭彈劾。
眾議院彈劾管理人認為,讓一名總統只因卸任就不須為其言行負起責任,會創造危險先例,且會是「不正當誘因」,讓擔任總統者都透過顛覆選舉結果來維持其統治權;彈劾機制創造者並無「卸任者例外」之意,「讓我們對一名總統在任內末期的叛國行為幾乎毫無防備之道,只因他即將卸任,就任其濫權、違背其誓詞,煽動叛亂攻擊國會和選舉機制,這是令人無法想像的。」
華爾街日報八日社論指出,川普在國會暴亂前的言論,在刑法上構不成「煽動」罪,民主黨執意彈劾是出於政治動機,若最終判定無罪,不但無法達到預期的嚇阻總統在任期尾聲濫權的效果,反讓川普可以大張旗鼓以此為其言行辯護,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