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批「閹割司法管轄權」 陸委會︰港不回應司法互助 馬為何不憤怒
〔記者呂伊萱、林良昇、王俊忠、張文川、姚岳宏/綜合報導〕針對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想到台灣投案,陸委會強調,港府必須將完整罪證交給我方,才會讓陳同佳入境。前總統馬英九昨質疑蔡政府閹割司法管轄權,對此感到詫異與憤怒;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也批評,司法管轄權也是主權的一部分,傷害台灣主權最深的就是民進黨政府。陸委會則反問馬英九,對港府不回應我方司法互助的請求及政治操作「送中條例」,「怎麼沒有感到詫異與憤怒?馬前總統真的別生氣了!」
陳同佳廿三日將出獄,近日在北京勸說下欲來台投案,港府則樂意協助。陸委會昨重申,若港府欲讓陳嫌來台投案,應承諾透過司法互助方式,提供本案在港相關事證,以利偵辦,我方有必要先對相關人員入境採取管制作為。港府昨晚間發表聲明否認政治操作,強調目前尚無法律與台灣進行刑事司法協作,呼籲台方務實並積極接收被其通緝和自願自首人士。
馬英九受訪時抨擊,若按照陸委會所說,必須準備好罪證才准入境,將來潛逃到國外的經濟犯,我國都抓不到了,政府此舉是為了選舉考量,實在很不像話。馬還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於蔡政府認為港府有陰謀而拒絕,「我真感到非常詫異與憤怒」;幫受害者討回公道是普世價值,政府明顯為了政治上的理由,自我閹割司法管轄權,棄人權與人命於不顧。
對此,陸委會回擊說,正因為重視司法人權,政府當以更審慎周妥的態度處理本案,並多次呼籲港方進行司法合作,讓殺人犯獲得應有的處罰,但港府皆「已讀不回」。陸委會接著反問馬英九,本案被害及加害都是香港人,「馬前總統為何主張香港政府不必交罪證給台灣?對於港府不回應我方司法互助的請求,及自棄管轄權卻政治操作送中條例,怎麼也沒有感到『詫異和憤怒』呢?」
法務部則說,港方突然操弄犯嫌到台灣投案,且不透過正式司法互助管道回應,「真正以政治凌駕司法者,應是香港政府,其理不言可喻!」法務部也澄清,從未在任何場合,或以新聞稿對外表示放棄本案的司法管轄權,全案現仍由士林地檢署積極偵辦中。刑事局也強調確有收到港方來函,後續將依法務部之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