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人士翟岩民被判刑
天津第二中級法院判處維權公民翟岩民「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判刑監禁3年、緩刑4年。(圖擷自推特)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去年七月中國大舉拘捕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維權律師和相關人員的「七○九」事件屆滿一年後,當局開始陸續審判被捕維權人士。二日天津第二中級法院判處七○九事件中被抓的維權公民翟岩民「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判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在翟岩民刑期宣判前,他的妻子劉二敏一度遭羈押失聯。
據新華社報導,法庭指翟岩民透過資訊網絡接觸到「顏色革命」、「和平轉型」等理念,受胡石根等人及「反華勢力」影響,實行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活動;但鑑其犯罪情節較輕且悔罪,「檢舉他人犯罪線索」立功,依法從輕處罰。翟岩民表示認罪服法、不上訴。
美聯社引述北京政治評論家章立凡看法,「這是前所未見的輕判…,幾乎是象徵性的懲罰」;或許是當局刻意安排,企圖展示與當局合作者即可被輕判,反之嚴懲。在翟出庭前,他的妻子劉二敏七月卅一日晚間被警方帶走,一日晚間才回到北京住家,但門外有安全人員駐守,如同被軟禁。她得知翟的刑期後,透過簡訊說「太不公平」。
新華社報導,翟岩民在庭上表示,要以自己的教訓警惕世人,「看清境外敵對勢力和國內一些別有用心人員的醜惡嘴臉」,「不要被他們標榜的所謂民主、人權、公益等蒙蔽」違法犯罪。網路流傳一段開庭影片,翟岩民照稿念出認罪文時一度拭淚、哽咽。
警方二日封鎖法院院區,但仍有家屬到場關心。美國大使館一日聲明,敦促中國放人並撤銷「含糊而且似乎有政治動機的指控」。
七○九事件共拘捕、軟禁三百多人。翟案開庭審理之際,備受矚目的鋒銳律師王宇,一日突然傳出已獲交保,並由香港星島日報、東網、上海澎湃新聞網刊登專訪內容,她批評周世鋒「抹黑體制,攻擊政府,作為在中國實施顏色革命的基礎」;她也不承認、不接受外國組織頒給她的人權獎項,指頒獎目的是「想利用我來攻擊抹黑中國政府」。
外界質疑,這又是中國政府慣用的「被認罪」伎倆。七○九涉案者家屬聯合聲明,強烈譴責當局的「不公和險惡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