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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不代表夫妻有義務要「愛愛」 法國國會下議院通過

    2026/01/29 18:45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
    在巴黎拍婚紗照的新人。(路透)

    在巴黎拍婚紗照的新人。(路透)

    法國國會下議院議員28日無異議通過一項尋求終結所謂「夫妻義務」的法案。婦女權益團體批評,「夫妻義務」常被用來忽視婚姻中的性同意權以及婚內性侵。

    《法新社》28日報導,這項獲得下議院「國民議會」120多名跨黨派議員支持的法案,旨在釐清民法中之規定,共同生活並不構成配偶有任何義務要發生性關係。該法案在下院通過後,將送交上議院參議院審議。

    法國現行民法列出婚姻附帶的四項義務,包括忠誠、扶持、協助與共同生活,但是未提到性方面的義務。不過,過去一些判例曾將「共同生活」解釋為「同床共眠」,使實務上仍有「夫妻義務」的觀念。

    2019年一名法國男子即以妻子拒絕發生性關係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該案引發爭議,之後歐洲人權法院(ECHR)去年推翻法國的判決,認為女性拒絕與丈夫發生性行為,不應在離婚訴訟中被視為「有過失」。法國去年已將「同意原則」正式納入性侵罪之法律定義,跟進荷蘭、西班牙及瑞典等其他歐洲國家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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