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中應慎行!美列3級旅遊警示 任意執法、禁出境、亂拘留風險高
美國國務院更新旅遊警示,建議美國人應「重新考慮」是否要前往中國旅行,因為當地存在任意執法、禁止出境、以及錯誤拘留的風險。(美聯社)
〔編譯楊芙宜/台北報導〕美聯社今(3)日報導,在中國甫通過的「對外關係法」及新修訂的「反間諜法」於1日生效後,美國國務院正建議美國人應「重新考慮」是否要前往中國旅行,因為存在任意執法、禁止出境、以及錯誤拘留的風險。
這項於美東時間6月30日更新的旅遊警示為第3級「重新考慮前往」(Reconsider travel),在4級旅遊警示系統中,僅次於最高第4級的「切勿前往旅行」(Do Not Travel)。
報導說,儘管美國政府這項旅行建議未明確援引具體事例,但在5月才發生一位78歲美國公民梁成運(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因「間諜罪」,在中國被判處終身監禁。該旅遊警示是在這起案例之後所發布。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上週甫通過一項全面的「對外關係法」,威脅要對那些被視為「危害」中國利益的人採取反制措施。此外,中國最近還通過了一項內容廣泛的「反間諜法」,該法令外國商界感到不寒而慄、辦公室遭突然搜索。中國還有一項可制裁外國批評者的法律。
美國國務院的旅遊警示公告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政府任意執行當地法律,包括對美國公民和其他國家公民發布禁止出境,沒有根據法律進行公平和透明的程序。」
該公告說:「美國公民在中國旅行或居住,可能會被拘留,無法獲取美國領事(探視等)服務、或取得有關其涉嫌犯罪的訊息。」
公告指出:「中國當局似有廣泛自由裁量權,可以將範圍廣泛的文件、數據、統計或材料當作國家機密,並拘留和起訴被控間諜活動的外國人。」
公告列舉一系列在中國可能被視為犯罪行為,從參加示威活動、到發送批評中國政策的電子訊息,甚至只是進行研究、卻因研究領域被視作「敏感」。
公告說,出境禁令可用於強迫個人參與中國政府的調查、迫使家庭成員從國外返回、有利於中國公民的民事爭端解決,以及「獲得對外國政府的議價籌碼」。最後一項表明:美國華府認定北京當局已把「人質外交」作為手段,以對付西方民主國家。
美國國務院針對香港、澳門也發布了類似的旅遊警示,分別為前往香港時應「格外小心」(Exercise increased caution,第2級警示)、前往澳門應「重新考慮前往」(第3級警示)。美國國務院對中、港、澳的旅遊警示於6月30日更新,7月3日以電郵寄發通知媒體。
對美國這項最新赴中旅遊警示,中國沒有立即回應。
美國過去曾向其公民發出過類似的旅遊警示,但近年來主要是警告中國在嚴厲的武漢肺炎「清零」政策下關閉邊境長達3年,陷入嚴格和長期封鎖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