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佛洛伊德案 膝蓋壓背警察判刑3.5年
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壓頸致死案,當時以膝蓋壓在佛洛伊德背上的警員昆恩(J. Alexander Kueng,圖)被判處3.5年有期徒刑。(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2020年5月25日在明尼蘇達州明尼亞波里斯遭白人警察蕭文(Derek Chauvin)壓頸致死,當時另1名以膝蓋壓在佛洛伊德背上的警員昆恩(J. Alexander Kueng),在認罪協商後於本月9日被判處3.5年有期徒刑。
據《美聯社》報導,案發當天蕭文以膝蓋壓在佛洛伊德脖子上9.5分鐘,昆恩則是半跪在佛洛伊德背上進行壓制,在場還有另外2名警察雷恩(Thomas Lane)、陶杜(Tou Thao),期間由雷恩抓住佛洛伊德的腿避免他掙扎,陶杜則阻止路人干預。
主犯蕭文已於去年在明尼蘇達州被判處22年6個月有期徒刑,昆恩則在今年10月承認犯下協助和教唆的二級過失殺人罪,做為認罪協商的一部分交換到了3.5年有期徒刑,預估2.5年即可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