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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星國第一家庭內鬥!網媒遭李顯龍提告 2人慘賠763萬

兩名網媒寫手只因在文章中提及前總理李光耀的家務事,就被現任總理李顯龍(見圖)訴諸公堂。(法新社資料照)

兩名網媒寫手只因在文章中提及前總理李光耀的家務事,就被現任總理李顯龍(見圖)訴諸公堂。(法新社資料照)

2021/09/01 22:5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加坡高等法院今(1)日判決網媒總編及作者共須向總理李顯龍支付37萬新加坡幣(約合新台幣763萬)的賠償金,這2人因發表文章暴露星國第一家庭「內鬥」,被李顯龍告上法院。

綜合外媒報導,這篇文章的標題為「李總理的妻子何晶怪異地轉載了與家人斷絕關係的文章」,2019年刊登在「在線公民」(The Online Citizen)上,文內指出,李顯龍的妹妹李瑋玲,想依照父親李光耀的遺願拆除故居「歐思禮路38號」,卻被李顯龍濫用權力阻撓。

新加坡高院法官在判決書上寫道,「這(文章)對李光耀的正直人格造成了打擊,也可能會損害他的公信力,不論是在個人層面,還是總理身分。這也會引起他的正直度能否擔任公職的質疑」。

法官還指出,這篇指控李顯龍不誠實的文章「抨擊了他的名聲與人格」,因此最後判罰新加坡籍的總編輯許淵臣(Terry Xu)需支付21萬新幣,馬來西亞籍的撰文者孫穆嘎娜探(Rubaashini Shunmuganathan)的部分則是16萬新幣。

李顯龍的秘書在聲明中說,這筆賠償金將全數捐贈給慈善機構。

除了控告民間人士,李顯龍與部分人民行動黨高層也以誹謗為由,將外媒以及政治反對派告上法院,他們聲稱藉此維護自身聲譽。人民行動黨是新加坡的唯一執政黨。

包含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在內異議份子認為,李顯龍等人使用法律的手段是在扼殺新加坡的言論自由與政治反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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