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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准黎智英交保成箭靶 法官李運騰:觸犯國安法「有可爭議空間」

黎智英(中)23日獲准交保後,在律師陪同下走出法院。(美聯社檔案照)

黎智英(中)23日獲准交保後,在律師陪同下走出法院。(美聯社檔案照)

2020/12/29 23:43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被控觸犯香港國安法保釋中的香港「壹傳媒」主席黎智英,今天(29日)辭去該集團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同日,裁准黎智英交保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透過書面說明,因控方證據不夠強,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嫌「有可爭議空間」,因此准予保釋。

批准保釋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29日書面說明准予保釋理由,指控方指控黎智英涉嫌違反國安法的行為,包括他在7月、8月主持的節目上向外國提出「請求」,但是法官認為,黎當時言論是意見和批評,多過「請求」,因此被告案情「有可爭議空間」,且交保條件已經足以令法庭相信,他不會在保釋期間觸犯危害國安行為。

黎智英本月3日被警方以涉嫌詐欺罪逮捕,後來遭追加指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23日獲高等法院准以1000萬港幣交保,但保釋條件嚴苛,包括須居家候審,且不得使用社交媒體,也不可以任何形式接觸外國官員。

這是首宗獲准交保的國安法案件。國安法案件可能送到中國審理,黎智英獲准交保,立即引發親北京陣營批評,質疑他會棄保潛逃。

法官表示,黎智英甚至表示願意依照法庭要求,戴電子裝置接受警方監視其行蹤,不過律政司認為這項措施不可行,才改以居家候審。港府律政司針對准予交保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將於31日開庭審理。

「壹傳媒」29日晚間發公告宣佈黎智英辭職後,香港蘋果日報報導,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表示,董事會成員變動,對公司營運和未來發展不會有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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