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否決64兆支出案 川普要求加大紓困、減少不必要開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簽署通過2.3兆美元(約64兆台幣)政府支出案,隨後發表聲明,要求國會刪掉支出案中的不必要開支,同時增加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的紓困金。不過,國會若在期限內沒有提出刪減後的新預算案,預算仍將照常撥付。
據《福斯新聞》報導,川普簽署的2.3兆美元政府支出案內含9000億美元(約新台幣25兆元)紓困金,不久,即發表聲明,要求國會減少預算案中的不必要開支,將成年人的紓困補助增加到每人2000美元(約新台幣5萬6000元),未成年人補助600美元(約新台幣1萬6000元)。
川普引用1974年的《截留控制法》(Impoundment Control Act),表示美國總統若決定了某部分預算案不用付諸施行時,要傳訊給聯邦參、眾兩院,說明要停止撥款的項目及原因,及截留預算所造成的影響。
美國總統要求刪減預算並非史無前例,然而當總統做出這個要求後,有關當局就要把刪除清單提交給國會,由國會決定要不要再提出刪減過後的預算案,而財政部在預算案通過後最多只能截留預算一個半月,若國會沒有新提刪減後的預算案,財政部在一個半月期滿後就必須撥款。
國會並無義務回應總統刪減預算的要求,因為川普用上了「擇項否決權」(line-item veto)。聯邦國會在1996年通過了《擇項否決權法案》( Line Item Veto Act ),允許美國總統在簽署同意某個法案時,可以否決該案內的部分條款。而聯邦最高法院在1998年裁定「擇項否決權」違憲,認為美國總統只有完全同意或完全否決兩種選項。因此川普只能在口頭上要求國會撤銷某部分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