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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終於批准逮捕反送中12港青 2人被控組織偷越邊境

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12名香港青年被控涉嫌企圖偷渡台灣,被中國廣東海警逮捕。中國檢察院今發通告,對12人依法批准逮捕。圖中為青年家屬及中國警察示意圖。(路透,本報合成)

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12名香港青年被控涉嫌企圖偷渡台灣,被中國廣東海警逮捕。中國檢察院今發通告,對12人依法批准逮捕。圖中為青年家屬及中國警察示意圖。(路透,本報合成)

2020/09/30 21:12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12名香港青年8月23日被控涉嫌企圖偷渡台灣,卻被中國廣東海警逮捕。中國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今日(30日)發布通告,終於對涉嫌偷越邊境的12人依法批准逮捕。依中國法律,批捕可以理解為偵查階段初期,檢察院對於案件的初步定性,批捕之後的案件被判刑機率相當高。

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在通告中說:「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鄧某某、喬某某,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黃某某等10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根據中國刑法,偷越邊境罪可被判監1年,但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則最高可被判監7年。

這12人遭批捕後,可能繼續被扣押2個月,或者最多7個月,再由檢察院決定是否起訴。

12名中國扣押的港人從8月23日被捕至今已是第39日,家屬聘請的律師仍然無法探視被捕者,也得不到被捕者的消息。今日(30日),部份家屬在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等人下前往中聯辦請願,手持月餅希望轉交給被扣押的親人。家屬重申,拒絕官派律師,要求安排家屬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捕者。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發佈的批捕通告。(網頁擷圖)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發佈的批捕通告。(網頁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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