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遭車撞傷、警射傷 議員提告被撤 律政司挨批沒人性
針對去年「反送中」示威期間,先是有車輛撞傷示威者,之後又有警員開槍射傷一名男學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對此發起檢控,不過兩案在律政司去信法庭後,均遭法院撤回。(圖擷自許智峯 Ted Hui Chi Fung臉書)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去年港民發起「反送中」示威,期間先是有車輛撞傷示威者,之後又有警員開槍射傷一名男學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對此發起檢控,不過兩案在律政司去信法庭後,均遭法院撤回,散庭後不少旁聽人士追鬧律政司代表,大罵「垃圾!」、「沒人性」。
香港去年發生反送中示威,港府在去年10月間更宣布訂定《禁蒙面法》,引發港人進一步大規模示威抗議,在這期間則發生不少迫害示威者的大小事件,其中在去年10月6日時,曾有3名示威者在深水埗遭1輛沖上人行道的計程車撞傷,其中1名23歲女子被撞斷腳,至於駕駛計程車的59歲司機鄭國泉則遭群眾拖出車外圍毆,亦頭破血流。之後於去年11月11日期間,21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柴灣院校學生周柏均在參與反送中示威時,更遭港警以實彈射中腰部,並導致一個腎及部分肝臟被切除。當時兩起事件均引發外界議論。
港媒報導指出,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日前對此提出私人檢控,對撞傷示威者的司機及開槍的警員提出控告,兩岸原本均獲得法庭批出傳票傳召被告審理,不過律政司兩度去信法庭表明將介入,同時也申請撤銷檢控,24日時律政司正式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撤回兩宗案件,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也批准律政司要求,撤回所有案件。
律政司指稱,警方獨立調查小組已全面調查相關指控,其中深水埗計程車司機一案,律政司稱被告案發時遭人用武器襲擊,撞車後有3個人下車,未能證明被告當時控制車輛危險駕駛。律政司稱因無足夠證據證明指控、沒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表證亦不會成立,故申請撤控。至於西灣河開槍警長的部分,律政司則稱被告是為防止罪案或出於自衛開槍,且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的武力超出法律准許的程度,亦無足夠證據支持控罪,因此律政司介入並申撤銷檢控。對於律政司說法,法庭均批准撤銷檢控傳票。
昨日散庭後,不少旁聽人士不斷追鬧律政司代表,並痛罵「垃圾!」、「冇人性(沒人性)」。針對這項結果,許智峯也怒斥律政司推翻法庭傳票決定,是對受害人傷口撒鹽,並坦言對結果感到失望及憤怒,批評律政司以扼殺公民透過法治、以私人檢控權利爭取公義,以政治、人治凌駕法治。他也抨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濫用權力,意圖封殺港人以私人檢控爭取公義的權利。對此他將持續與律師團隊商討,考慮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