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急推「港版國安法」 親北京專家曝:2個月內完成立法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支持「港版國安法」的立定。(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將審議「港版國安法」,對港一國兩制承諾將不再。中國官媒《環球時報》引述專家說法,指出港版國安法大部分內容已經擬定,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可能很快召開會議,最快在2個月內完成立法。此外,中國國安部門也可能在港設立機構,負責蒐集情報。
中國政協:法案可能在2個月內完成立法
《環球時報》報導,中國立法程序,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列入議程,一般經過3次常委會會議審議後交付表決;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兩個月舉辦一次,也就是說,「港版國安法」的立法程序可能在半年內完成。
但香港律師、中國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與另一名近北京香港專家表示,「港版國安法」讀內容已經擬定十之七八,可能會比預想的時間更快交付表決。黃英豪說,人大常委會可能在「兩會」閉幕後就召開臨時會議,在2個月內完成立法程序。
他還透露「港版國安法」的內容會十分細緻,有非常明確的法律條文,例如規定何種情況下得處幾年監禁刑罰、何種情況處多少罰款等,為法官未來審判時提供明確依據。
中國國安部門 恐在港設立機構、直接執法
黃英豪也指出,港版國安法可能將授權中國國安部門在港設立分支機構,以蒐集情資和聯絡溝通,該機構還可望擁有在香港「直接執法」的一定權力,不過此機構要如何與香港現有執法機構配合、銜接,有待進一步商討。
他說,目前香港沒有專門負責情報工作的機構,而原本負責蒐集情資的「香港警隊政治部」也在90年代解散;對日益複雜的環境,建立專門機構處理相關事務非常必要。而處理國安事務需要高度的專業,香港普通員警或政府官員缺乏具體調查手段,「未來這一工作或將主要由中央派駐香港的國安機構承擔」。
駐港國安機構 可能參考澳門模式
開南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表示,「港版國安法」在執行上可能參考澳門模式,設立一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只允許中國籍法官及檢察官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
李曉兵指出,「港版國安法」的執行並非部分人想像,將涉案人員帶到中國內地調查審問,而是設立機制,在香港執法實施,並會在法律設計中考慮到《基本法》和香港現有的法律。
而黃英豪和李曉兵都認為,未來「港版國安法」的司法程序中,香港法庭出現「有法不依」的可能性較小,法官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條款裁決個案。李曉兵指出,若到時法官不依照港版國安法的規定審判,「則意味著香港已陷入嚴重的憲制危機」,到時就必須採取「其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