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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最年輕被告 12歲少年被判2年保護令和宵禁

香港一名12歲中學生因為在街頭噴漆嗆警,被控刑事毀損,昨(19)日少年庭判處他24個月兒童保護令。圖為示意圖。(路透檔案照)

香港一名12歲中學生因為在街頭噴漆嗆警,被控刑事毀損,昨(19)日少年庭判處他24個月兒童保護令。圖為示意圖。(路透檔案照)

2019/12/20 18:4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一名12歲中學生因為在街頭噴漆嗆警,被控2項刑事毀損罪,成為反送中示威以來最年輕的被告;昨(19)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庭判處他2年兒童保護令,每天19點至翌日6點間遵守宵禁,跟從監護主任的指示結交朋友。

綜合港媒報導,就讀中學二年級的男學生,10月在旺角警署及太子站附近,用黑色噴漆在牆上噴寫「死黑警全家比狗 X」、「天滅」、「Free HK」等語。員警發現後,跟蹤少年並得知住處,隔天待他上學時攔截拘捕。

男學生的家人、校方派的社工昨天都到庭支持被告。辯方指出,少年已經上了一課,明白不應該用不正當的方式表達意見,且涉案行為只是塗鴉,與其他刑毀案件比起來較輕微。

裁判官最終判處男學生24個月的兒童保護令,這段期間少年由阿嬤照顧,遵守每晚19點至翌日6點的宵禁令,並遵循監管主任意見結交朋友或參加聯誼活動。辯方申請撤銷控罪,獲裁判官批准,讓被告不用留案底。

根據辯方說法,男學生的父母離異,從小就和阿嬤住,師長讚許他樂於助人、態度認真,對他的人格有正面評價。這名少年犯案時僅12歲,出於不滿,在受到外界影響下,未經理性分析後果才衝動犯案,現在已知罪刑嚴重,相當後悔,並有深刻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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