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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人反抗》中學校長會主席:學校不屬公共地方不適用

    港府實施《禁蒙面法》後,教育局同步發公文至各級學校,提醒師生需遵從此法。(法新社)

    港府實施《禁蒙面法》後,教育局同步發公文至各級學校,提醒師生需遵從此法。(法新社)

    2019/10/05 15:0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特首昨日宣布實施《禁蒙面法》,今日起生效,同時,香港教育局也向各級學校發出公告,要求校方提醒學生禁止戴口罩或遮住臉孔。對此,香港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禁蒙面法》推行太倉促,教育局未仔細解釋法律內容,更指學校不屬於公共地方,所以不適用此法。

    《立場新聞》報導,鄧振強表示,教育局昨日的公文發布倉促,提供的資訊也不清楚,導致校方要在資訊不完全的情況下,向師生發出家長信,下星期將和教育局開會討論後,才能再向學生解釋。

    鄧振強指出,根據教育局的公文,當中只寫道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遊行或非法集結時,使用物品蒙面就算違法,並未包括警方有權要求戴面罩的人摘下口罩,若不遵從即觸法。他認為有必要與教育局商討,更詳細的向學生解說此法,以免學生觸法。

    鄧振強強調「在SARS後,校園內戴口罩已是常態」且每逢流感高峰期,許多學校都免費提供口罩,而《禁蒙面法》針對的是公共地方,學校不屬於此範圍,相信法案不會在校內執行。

    針對外界批評「香港教育失敗是導致年輕人上街抗議的原因之一」,鄧振強相當不認同,這說法是錯誤又不公平的,且對教育工作者而言是種侮辱,在反送中風波前,香港青少年犯罪率是多年來新低,是因社會缺乏信任,才走上這條路,盼各界能重建信任。

    香港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右)認為法案推行太倉促,且學校不屬公共地方,所以不適用。(圖擷自香港管理專業協會羅桂祥中學視覺藝術科臉書)

    香港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右)認為法案推行太倉促,且學校不屬公共地方,所以不適用。(圖擷自香港管理專業協會羅桂祥中學視覺藝術科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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