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年性侵女兒遭重判 狼父下體整成畸形企圖脫罪
新加坡一名45歲父親對女兒伸出狼爪,從2011年開始在3年間多次性侵11歲女兒的他,居然在被判處23年6個月徒刑及24次鞭刑後跑去將下體整型,企圖脫罪。鞭刑示意圖。(歐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加坡對於性侵犯的刑罰從坐牢10年加6下鞭刑往上累積,但這樣的嚴刑峻法還是無法阻止一位當地45歲父親對女兒伸出狼爪,從2011年開始在3年間多次性侵11歲女兒的他,居然在被判處23年6個月徒刑及24次鞭刑後,跑去醫院將下體整型,企圖脫罪!
綜合媒體報導,這名男子在2016年11月法庭審判上聲稱,自己在2009年進行陰莖增大手術失敗後下體已經變成畸形根本無法性侵女兒企圖脫罪,但因為「畸形下體」與受害女童及其母在調查期間畫出的完全不同遭到駁回,隨後該名男子還找來2名證人再度提出上訴。
這名男子的朋友伊德里斯(Muhammad Ridzwan Idris)向法官表示,他2013年8月3日和男子一起如廁時,曾看到被告的「畸形」陰莖,而且他畫出的圖也符合被告目前的下體形狀;但男子竟然在提交證據期限前碰巧遇到2名「看過他生殖器」的證人,而且對所謂「偶遇」交代得很模糊,讓法官難以採信。
最後,這名男子妄想利用「下體整成畸形」脫罪的男子,反而在8日被法官宣判濫用司法程序,並依照《串通證人偽造證據罪》加判4年6個月徒刑,獲得總共28年的刑期及24次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