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提請法院批准逮捕令 檢方指李明博12年籌9億洗錢
南韓檢方昨指出,從1994年1月到2006年3月為止,李明博秘密籌集339億韓元(約合新台幣9億元)資金進行洗錢。(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總統李明博身陷受賄風波,昨日南韓檢方提請法院批准逮捕令時指出,從1994年1月到2006年3月為止,李明博秘密籌集339億韓元(約合新台幣9億元)資金進行洗錢。
根據南韓《韓聯社》報導,今日南韓司法部門消息指出,南韓檢方昨日表示,這筆秘密資金曾被用作李明博競選國會議員、首爾市長、總統的所需經費,並且向各界有力人士行賄。另外,1985年李明博時任現代建設社長時,聽從現代汽車會長鄭世永提議,借名成立汽車零部件製造商DAS,檢方指出,李明博借名擁有DAS與是否有資格當選總統有著重大關聯,案情十分嚴重。
檢方表示,李明博指示DAS高層作假帳並非法隱匿資金,在2006年初李明博卸任首爾市長後,他更親自下令DAS停止籌集秘密資金,藉此掩人耳目。
針對此案,首爾中央區地方法院將在21日開庭審查是否有必要簽發逮捕令。若批准逮捕令,李明博將是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後,南韓憲政史上第4位因刑事罪名遭逮捕的前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