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發「離婚冷靜期通知書」 期滿後小夫妻不離了
2017/06/14 23:3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四川省安樂縣法院3月的時候,首次發出「離婚冷靜期通知書」,要求一對年輕夫妻3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引發社會議論。3個月後,當初提起離婚訴訟的女方,今日向法院撤銷訴訟,不離婚了。男方表示,冷靜期通知書,讓雙方有了和好的可能。
根據《中央社》報導,主審法官李紅婷表示,這對夫妻起了糾紛,原因在於雙方年輕、脾氣大,都堅持自己的主張不肯讓步,可能是出於一時衝動才離婚,因此決定對這對夫妻發出離婚冷靜期通知書。
法院家事少年審判庭庭長蔣新儒說,這是四川第一份離婚冷靜期通知書,因為沒有可以參照的文書,他花了一天時間仔細推敲通知書的格式和措辭,言辭懇切的用了大段文字來勸解這對夫妻,特別提到雙方的小孩,希望能因此挽回雙方的婚姻。
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離婚冷靜期通知書規定,在3個月的冷靜期限內,雙方必須保持冷靜和理智,並且不得向對方提出離婚。
男方當事人在接受訪問時表示,離婚冷靜期通知書對他們夫妻起了作用,雙方都有冷靜下來。在冷靜期期間,他和妻子也進行了溝通,使得雙方有了和好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