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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犯可與受害者結婚」 馬國議員語出驚人

沙布丁(圖)語出驚人表示,強姦犯可與受害者結婚,這樣受害者人生不至於太蒼涼。(圖擷自星洲網)

沙布丁(圖)語出驚人表示,強姦犯可與受害者結婚,這樣受害者人生不至於太蒼涼。(圖擷自星洲網)

2017/04/06 00:1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馬來西亞國會4日針對《2017年性侵兒童法案》進行討論,卻有一名議員語出驚人表示,強姦犯可與受害者結婚,這樣受害者人生不至於太蒼涼,引起朝野齊聲批評。

綜合外媒報導,沙布丁為巫統打昔牛汝莪區國會議員,4日他在下議院辯論《2017年性侵兒童法案》時,竟語出驚人表示,強姦犯與受害者結婚沒有什麼問題,有些12、15歲的女孩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大,她們的身體像18歲的女人,且有些女孩年僅9歲就進入青春期,在生理及精神上已準備好結婚,雖然強姦是一種刑事罪,但強姦犯和受害者應該有「獲得重生的機會」,並認為讓受害者嫁強姦犯是解決社會問題的一種方法。

沙布丁這席「先姦後娶」言論引起朝野齊聲批評,民政黨婦女組主席拿督陳蓮花認為,這席話等同於反對政府保護婦女兒童,對婦女兒童是極大冒犯且不尊重;國陣成員黨、馬華副總會長周美芬也批評,將受害者嫁給強姦犯,等同對受害者的二度加害,如同「犒賞」強姦犯罪行,而沙布丁選區的選民也不認同這樣的言論,有選民表示,雖然「先姦後娶」在馬來西亞常有所聞,但還是希望沙布丁不要貶低女性尊嚴,這種情況除非「兩情相悅」還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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