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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期間衝撞議會 港3男被判入獄3個半月

香港2014年因爭取真普選,發生佔中運動,其中有3名男子23歲的張智邦、24歲的戴志誠及石家輝利用鐵欄及磚塊闖入香港立法會被補,今天高等法院確定判處3人入獄3個半月。(歐新社,資料照)

香港2014年因爭取真普選,發生佔中運動,其中有3名男子23歲的張智邦、24歲的戴志誠及石家輝利用鐵欄及磚塊闖入香港立法會被補,今天高等法院確定判處3人入獄3個半月。(歐新社,資料照)

2016/03/09 17:3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2014年因爭取真普選,發生佔中運動,其中有3名男子23歲的張智邦、24歲的戴志誠及石家輝利用鐵欄及磚塊衝撞香港立法會被補,今天(9日)高等法院確定判處3人入獄3個半月。

《香港電台》報導,3名港男因網路謠傳立法會將審理對網路進行規管的「網路23條」,在佔中運動期間衝撞立法會,早先已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但原告香港司法部門律政司不服判決,向法院聲請覆核。

法官考慮案件的嚴重性,可以判處阻嚇性的刑罰,且在觀看當時衝撞立法會的影片後,認為被告的行動有如暴動,因此最後改判3個半月牢刑。

《中央社》也指出,還有一名23歲青年在佔中期間把水瓶擲向警方,早前已被判襲警罪,須入獄4週,但被告不符提出上訴,今天遭高等法院法官駁回,維持原判。

報導稱,港警逮捕多名在佔中運動期間衝撞立法會及與警方有衝突的青年,且陸續起訴。在今天判決出爐之前,多數被告僅被判社會服務,無需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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