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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害死母子 維修員改判5月

張義明凝視判決書,內心百感交集。(記者蔡清華攝)

張義明凝視判決書,內心百感交集。(記者蔡清華攝)

2016/02/24 06:00

〔記者鮑建信、蔡清華/高雄報導〕發生於102年的高市大樓故障電梯「害死」母子疑案,高雄高分院審結後大逆轉,認為負責維修電梯的大裕機電公司技術人員李學泰檢修不落實,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改判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太輕 死者夫要上訴

張義明的妻兒在事故中死亡,去年一審判電梯維修公司無罪,讓他好幾天睡不著,他昨得知電梯維修公司有罪,內心怨氣仍難平撫,直指判太輕了,會再上訴。為打這場官司,連同假扣押、律師費、裁判費等,他已投入超過200萬元,並停掉在中國的工作。

102年10月4日晚上,住戶謝麗芬帶著3歲兒子豪豪要搭電梯,因電梯配電盤的繼電器接點短路,電梯在運轉傳動軸未動作的狀態下,另一端350公斤重的配重塊受重力牽引,向下移動時帶動電梯向上滑移,豪豪跌到電梯外慘遭夾死,謝女為救兒卻踩空墜入摔死。

二審法官調查,繼電器雖無使用年限,但也非不能檢修,並據專業證人陳述,仍可用電流檢測內部,李學泰未落實檢修,也未建議管委會更換繼電器,以避免老化而發生危險,認定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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