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兇殘檢察官 考績竟13年甲等
2016/02/24 06:00
〔記者李欣芳、黃佳琳/綜合報導〕「史上最兇殘檢察官」顏漢文為爭奪寺廟財產,製造假車禍欲撞死寺廟住持失敗,買凶殺人未果,還涉違法關說,去年經地院重判15年徒刑。但監委高鳳仙發現,高雄地檢署對顏漢文的違失及犯罪行為,竟束手無策或渾然不知,他的年終考績考核,竟有多達13次甲等,監察院認為高雄市警局也未善盡監督之責,昨糾正高雄地檢署及高雄市警察局。
據了解,監察院已在今年1月通過對顏漢文的彈劾案,當時高鳳仙直呼:「顏漢文是史上最兇殘檢察官!」高鳳仙指出,高雄地檢署早在88年間,就列有檢察官顏漢文妨礙興利人員評估報告內容,但僅少數簽分刑事案件偵辦,且都查無犯罪實證即簽結。
雄檢稱未護短 警局表尊重
監委認為,雄檢對於大部分蒐得的政風情資,均未積極持續追查,僅執行數日行動,蒐證無所獲便無疾而終,導致雄檢對顏漢文所涉違失及犯罪行為束手無策或渾然不知。甚至將顏漢文自79年起到100年的22次年終考績,考列甲等高達13次,確有違失。
高鳳仙表示,顏漢文100年12月間及101年12月間,分別針對聚眾鬧事刑事案件及酒駕肇事刑事案件,對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該分局鼎金派出所、民族派出所所長、偵查隊長等警務人員違法關說,被關說的警務人員未依法向所屬機關政風機構或承辦人員登錄,市警局未盡督導之責,核有違失。
高雄地檢署表示,因部分案件發生地屬屏檢所轄,才將案件交給屏檢偵辦起訴,並無護短,待收到糾正文再謹慎檢討改進;高雄市警察局則表示,尊重監察院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