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P「怎樣較舒服」正妹告性侵露餡
2016/02/22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25歲的正妹小芬(化名)非常有異性緣,她和2名男同事餐敘,酒後玩起3P,事後控告對方乘機性交,檢察官根據一段關鍵錄音,發覺小芬嘿咻過程中與2男討論「怎樣的姿勢比較舒服」,並配合「喬體位」;士林地檢署不僅還2男清白,還依誣告罪起訴小芬。
酒後床戰2男同事
小芬提告指出,103年8月晚間,和林姓等2名男同事相約,買了酒及下酒菜聚會,幾杯黃湯下肚,她失去意識,醒來發覺衣衫不整躺在自己家中,不久後男友返家,她越想越不對,認為酒醉時被2名男同事性侵,向男友哭訴並報案。
酒醒怒告2男性侵
林男等2人到案喊冤,表示當天酒後,小芬在意識清楚情況下,同意與他們玩3P,完事後將小芬送回家,未料小芬事後翻臉不認人,令他們匪夷所思。
所幸兩男在過程中曾短暫錄音,結果變成「保命錄音帶」,士林地檢署勘驗內容,小芬和2男討論性愛體位,怎樣的姿勢比較舒服,對話詞句完整,因此研判小芬當時意識清醒。
2男提錄音證清白
檢方另調閱電梯及路口監視器,小芬當晚離開時可以行走及站立,後來坐上機車被送回家,在後座也無異狀。
檢方認定3人是在彼此同意下發生3P性行為,將2男不起訴,並認定小芬捏造事件,想將對方入罪,依誣告將她起訴。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高宏銘表示,與人發生性行為,想避免性侵糾紛,錄音錄影可能會涉及妨害秘密,最安全的方式是去飯店、旅館等有監視器的地方,因進出時會拍下影像,事後可驗證兩方當時意識是否清楚、互動親密與否,若打電話叫計程車,則會留下叫車紀錄,請司機作證也是一種自保方式,如與對方互傳LINE訊息,則要保留當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