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看法】未經同意就是偷 但微罪可不起訴
2016/01/12 06: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鄉間作物採收後,常見開放民眾撿拾,但本案高麗菜園已由林姓商販購買,屬商販的財產,老婦人未獲同意取走高麗菜的行為,法界人士指出,只要是未經他人同意而擅取他人物品,就符合竊盜構成要件。因此不管菜園有無開放免費採摘,建議民眾事前應取得栽種農民同意,避免觸法。
由於3人所犯是微罪,法界人士指出,檢察官可以考慮犯罪者有無前科,犯罪所得利益是否輕微,及是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依職權給予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由法院判處半年以下徒刑拘役、罰金或緩刑。
至於商販要求每件竊盜案10萬元的高價和解金,法界人士認為不成比例,而院檢也會審酌實際狀況,一般這類微罪求償成功機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