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款炒期貨 高鐵炸彈犯判5月
高鐵炸彈犯胡宗賢挪用公款,當作炒作期貨的保證金,高等法院昨依背信罪判胡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鐵炸彈犯胡宗賢挪用公司300萬元後,將其中200萬元當作炒作期貨的保證金,再執行他的「高鐵計畫」,到高鐵上和國民黨立委盧嘉辰服務處門口放置爆裂物,希望造成股票下跌,讓他能操作與股票加權指數連動的期貨,不料東窗事發被捕,高等法院昨依背信罪判胡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本案檢方還可上訴;胡宗賢設置爆裂物部分,高院更一審今年7月判刑20年,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